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那时候的谢白又瘦又小,个头还不到成年人的腰,仰头也只能看见殷无书瘦削的下巴。
而那时候妖市里的商贩大多扮相古怪,卖的东西更是五花八门,他们喜欢把各种最吸引目光的东西挑出来串成一长串,支在摊位的高旗上,当做一个活招牌。
谢白当时看到的第一串“招牌”就是一串眼珠,不知从什么东西里挖出来的,上面甚至还粘着血丝。那串眼珠迎风甩过来,最末端的那个刚好擦过谢白的脸,又凉又滑的触感惊得谢白叫了一声,一手紧揪着殷无书腰间的衣服,一手攥着他的手指,闷头贴在殷无书身后,怎么拽都不敢出来。
小时候的谢白吃不下什么正常东西,生得本就比普通小娃娃瘦一些,就连手也又细又小,而殷无书手掌却很大,手指白而修长。他握不住殷无书整只手,于是每回出门,殷无书总是四指虚握,单伸出小指递过来给他牵。
尤其进妖市这种人挤人的地方之前,殷无书还总爱笑着低头问一句:“牵紧了么?”
北海妖市对那种年纪的孩子来说,真是又刺激又新奇,头一回去的谢白一边害怕,一边又忍不住想看,纠结得不得了。
好在有殷无书,他向来喜欢满嘴跑火车,一路走一路指着各种新鲜玩意给谢白看,一本正经胡说八道,骗起小孩来草稿都不用打。
他会刻意把一些普通东西说得很吓人,惊得谢白一愣一愣的,然后把他的手指攥得更紧,也会在谢白真的吓得不敢往前走时,讲些有趣又好笑的事情,半哄半骗地把谢白从身后拽出来。
妖市除了熙熙攘攘的摊贩,两边也有各式各样的食肆、酒家,有些也会在门口支个棚顶,兜售一些热腾腾的小吃食。
那时候殷无书惯他得很,什么东西多看两眼他总是转头就给买下来。妖市中段有家食摊在炖羹汤,叫墨点白玉,其实就是鱼汤加了各类稀奇配料,熬上大半天,将鱼肉熬化在里头,只剩黑色的鱼头骨若隐若现地浮在奶白浓稠的汤汁里,鲜香热烫,在那样的冷天里简直是驱寒佳品。
谢白被那家的香气勾得有些走不动路,殷无书二话不说买了两碗,领着谢白坐下一人吃了一份。
刚吃完还没什么异常,结果没走多远,谢白就趴在墙根吐了个干净,差点儿把小命吐出去半条。
殷无书蹲下来一边抱着他给他注灵,一边皱着眉“啧”了一声,摇头道:“还是吃不进正常东西啊……”
整个身体缠在谢白小手臂上的黑猫轻轻叫了一声,抬爪拍了拍谢白的手腕,尾巴卷上又松开,似乎有些不安分。
谢白从闭目养神中睁开眼,墨点白玉的味道似乎还没从鼻前散去,他愣了一会儿才回过神来,低头看了眼正被猫爪按着的右手。
和先前的苍白不同,谢白的手此时正泛着青灰色,原本透过皮肤能隐隐看到的筋脉都突然消失不见了,反倒出现了一些松散的血点,像是淤血刚化开的样子。
他眯眼沉默了一会儿,而后突然抬起手指挠了挠黑猫的下巴,道:“看来又饿了,你需要吃东西么?”
小猫原本还缠着他的手臂,显得有些焦虑,现在一听这话,立刻松了尾巴跳上他的肩膀,乖乖坐下来,一副就等谢白开道觅食的模样,很有几分威严。
谢白突然转头,冲着准备就绪的黑猫挑起半边嘴角道:“别后悔。”那笑看起来莫名让人寒毛直竖,总有股阴森森的感觉。
“捷报,捷报。齐王建不战而降。六国灭,四海一!”报信的小卒骑着快马,高喊着穿过了半个咸阳。李水坐在丹房里面,欲哭无泪。“秦始皇统一中国了啊,距离焚书坑儒不远了。”...
傻子逆袭+乡下日常+神医鉴宝+武术无敌大水村的傻子秦小阳为了保护嫂子王燕不被欺负,意外获得山神娘娘的传承,从此脱胎换骨。他本来只打算搞搞种植和养殖,再玩玩文玩和武术,随便治疗一下那些慕名而来的各界大佬,赚那么亿点点钱,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就可以了。但是山神娘娘的传承有副作用,他必须得尽快想办法解决,不然就会永远变成傻......
梦回2015,从男模开始混迹娱乐圈。不要跟我说什么背景有多强,人脉有多厉害,潜规则有多黑。重活一世的白良表示自己两辈子都没受过什么委屈,吃过最大的苦是冰美式,扛过最重的东西是华伦天奴。混圈,两个字。运气嘛!他倒要看看这娱乐圈到底是怎么个事儿。这个圈子里有人靠才华,有人靠背景,有人靠实力......白良直接让他们见识见识,靠运气的含金量。如果你不喜欢现在的好运·卡皮巴拉形态,接下来登场的就是强运·我不吃牛肉!...
“我曹亚不靠天,不靠地,只靠自己!”“我曹亚没有开挂!”面对漫天神佛,曹亚面不改色心不跳地说道。对此,来自武侠类、玄幻类、仙侠类、都市类、动漫类等多个世界的一大票曹亚齐齐点了个赞。......
《日夜所求》作者:顾一晞池欢这辈子做过最大胆的事,是以婚姻为赌注,去换取位高权重的程仲亭的真心。直到那个女人回国,门当户对的两个人频繁被拍深夜暧昧,池欢认清现实,打算好聚好散给自己个体面。离婚冷静期,池欢陪同上司拉存款遇到那个身家千亿的男人,她低声下气的给他敬酒,程仲亭看她的眼神危险又直白……冷静期过后,池欢刚要签字,那...
【全文基于原著人设创作,不涉及原著剧情,可当原创阅读】 【好消息】:她穿进了人尽皆知的《歌剧魅影》。 【坏消息】:她穿的是恐怖片版本! 一觉醒来,薄莉穿越到了十九世纪。 雾霾严重,肺结核流行,卫生条件堪忧,一脚一坨马粪的十九世纪。 更糟糕的是,她穿成了马戏团里的一名演员。 ——女扮男装的演员。 这是一个女性剪短发、穿裤子会被严厉审判的年代,没人怀疑她的真实性别,大家只当她是一个清秀过头的男孩。 然而,随着时间的流逝,她个头一点一点拔高,女性特征也越来越明显……马戏团人多眼杂,再这样下去,她女扮男装的事情迟早会露出马脚。 临走前,她拽上了马戏团里一个饱受虐待的少年,打算跟他白手起家,另组一个马戏团。 · 薄莉不知道的是,少年性格冷漠怪异,如同一头多疑的疯狗,随时准备置她于死地。 在他看来,薄莉胆小、贪婪又懒惰。 这样的人,迟早会抛弃他,另谋出路。 就算她是真心要跟他搭伙,看到他的相貌后,也会抛弃他。 ——既然如此,为什么不主动杀死她? 这样就不必看她惊慌失措的神情了。 谁知,她并不胆小也不懒惰,相反聪明又冷静,并且丝毫不厌恶他的相貌,也不讨厌他古怪的性格。 他们成为了非常合拍的合作伙伴。 可惜,美梦终究是要醒的。 一天下午,他站在门后,听见她对一个年轻英俊的男子说道: “……你再这样说,我就生气了,我现在是单身。” “埃里克?他是我弟弟。”不知对方说了什么,她诧异地笑了一声,“我们岁数相差这么大,怎么可能是夫妻。” · 从这天起,薄莉就产生了强烈的幻觉,总觉得有人在暗中窥视自己,呼吸近在咫尺,仿佛就在她的身后。 幻觉日益加重。 到后来,她后背紧贴墙壁,都会觉得墙中有人在看她。 对方的视线一日比一日露骨,一日比一日炽烈。 似乎随时会穿墙而出,来到她的身边。 【阅读预警】 1、疯狗年下,粘人精男主,目光寸步不离女主的那种。 2、年龄差为6岁,是指穿越前的女主X男主。穿越后,男女主同岁。 3、《歌剧魅影》有很多个版本,这次写的是恐怖片版本(不是指某一部恐怖片,而是整体风格),非人感较重,性格行为可能会比原著更加偏执过激。 4、女主前期会有点害怕男主,但很快就会乐在其中,假如男主的一举一动不戳女主xp,那还有什么意思。 5、封面为约稿,可以自留欣赏,禁止转载/盗用。 6、段评已开,不需要任何门槛,但禁止出现影响其他读者阅读体验的评论,如KY、代入真人明星、联系三次元等评论,看到会删除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