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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宵感觉自己大概是在极端的恐惧中产生了幻觉。
时宸在30班可是出了名的好脾气,作为重点班的倒数第一没少被钱珲为代表的某些不会说话的人讽刺,但是他向来都只是笑笑。
这样温柔的人……居然也会露出这么恐怖的杀气吗?
秦宵感觉自己的世界观裂开了一条缝。
社会哥自然不知道自己身后已经站了杀神,他现在因为找不到时宸,边转移了目标,只想把秦宵痛扁一顿。
这人自顾自地说着一些和老师生病前一样的话,但是他们这些不良少年,哪里还能回到学校。
更何况也没那个必要。
只要能凑够班主任治病的钱,他们这些本来就没什么前程的学生怎么样都无所谓。
在社会哥的球棒痛击到秦宵的前一秒,一只白皙修长的手稳稳挡住了他的攻势,时宸没多看戏,他脚步快到视线无法捕捉,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冲到了两人之间,在小混混和秦宵都没反应过来的时候,单手抓住了社会哥气急败坏想要打向秦宵的球棒。
“要打架还是来找我吧,欺负弱小算什么本事?”
少年勾唇一笑,米白羽绒服文雅,却一改刚刚畏畏缩缩的样子,一推一顶将社会哥击的后退几步,动作干脆利落,又优雅十足,专业性极强,一看就是正儿八经的专业出身,而非街头混混野路子。
冬日的阳光洒在他浅到几乎接近金棕色的头发上,像是在闪闪发光。他站在那里,一手插兜一手甚至有闲心推了推自己的金丝眼镜,虽然只有一个人,竟然让人多势众的混混方不敢动弹。
他那头金棕色的头发在阳光下过于耀眼,似乎冲破了几个小混混脑海中尘封的记忆。
“你,你,你这家伙……难道是德昼一中的那个黄毛星星?!”
其中一个社会小弟颤巍巍的指向时宸,这话一出来,在场的所有人脸色顿时一变。
“你还真会说话。”
时宸笑眯眯的嘴角顿时拉了下来,咬牙切齿,当场来了个蜀地变脸。
混混方脸色大变的原因很简单,全德昼市的不良少年都知道,德昼市是北方的核心城市之一,面积广大,能人不少,就连只会读书的好学生集体中也有两个谁粘谁完,小混混避之不及的狠角色——德昼一中曾经的中考状元余景琰,与德昼一中的某位金棕头发的文科大佬。
前者已经转学暂且不提,后者已经变成了道上的一个传说,不知具体姓名,但好多围堵学生的混混都被对方打的很惨,这家伙据说专业练过,出身又是警察世家,打架就和玩似的,偏偏人又喜欢打抱不平,什么都要插一脚,是全德昼市不良少年们的克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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