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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知了——知了——”
京郊几十里外阳平县,一片片高大的树荫郁郁葱葱,树林深处隐这一座庄子。
一个小厮模样打扮的青年正在门口张望,马蹄声踢踢踏踏,远远地来了一队人,走在最前面的一匹马,毛色棕黑发亮,眼睛漆黑有神,坐在马背上的男人,正当壮年,身的威武英俊,整个人神采奕奕。
这小厮一个激灵的凑了过去,“诶呦,爷您可回来了!”
男人正翻身下马,小厮眼疾手快的上去接了牵绳。
“你小子倒乖巧!”男人身上没有一丝奔波的疲劳,腰间系的玉带,色泽圆润饱满,一看便知出身贵胄世家,正是这庄院的主人,宋勋承,排行老五。熟识的人,都称一声宋五爷。宋家世代官勋,与皇室也算得上沾亲带故,仔细算来,可唤当今天子一声姑父。只是这宋五,自有萌祖上荫蔽,不好功名,整日读些闲散书籍,倒是喜欢些拳脚功夫,老祖宗最是疼着小孙子,又舍不得让人浴血前线。宋勋承索性做了些生意,在各地都置办了些房产,这叁年来,遍游全国,也不顾世人眼光,倒是快意潇洒。
“爷,我前个儿接了您的信,可是一大早就候在这门房等您呢。”这小厮戚刚是庄子里家生的奴才,戚老爹算这庄上的管家,只这一个儿子。
“少爷呢,近来可有起色?”宋勋承撩了袍子,只往里进,戚刚把马递给身后的随从,一路小跑着跟了上去。
“还是老子样子.”
男人点了点头,神色莫辨。宋勋承十五岁时便定了亲,娶得也是官宦世家的女子,两人琴瑟和鸣,让人好不羡慕。要不说宋勋承这一世太顺,惹人嫉妒,十七岁那年夫人难产撒手去了,随嫁来的陪房,不过一年多也因病去了。只留下一个病弱的儿子,取名平康,却也是眼看难以长寿了。
叁年时间去了两位妻妾,坊间便有了宋家五爷命里带煞,克妻克子的说法。
宋平康十叁岁那年,得一高人指点,娶了户农户的女儿唤名奚秀兰,女大叁抱金砖,成婚后二人便一直住在京郊的庄子上,如今已将近叁年了。家仆们名义上称奚秀兰一声少奶奶,却算不得明媒正娶的夫人。
房里一应仆从早就候着了,宋勋承洗去一身尘土,换了一身居家的青色长袍,发冠高挽,难得几分斯文,英俊的让人挪不开眼。外间桌上,也已经摆好了宴席。戚刚双手递上了紫砂壶,“爷,茶。小子说句大不敬的话,咱这茶,怕是比那皇帝喝的,也不逊色。”
男人拿眼斜他,“你又几时喝过贡茶?这么大不敬的话也敢往外说。”,接过茶壶抿了一口,“倒真是好茶。”
戚刚嘿嘿笑了笑,“小的没喝过,爷却是的喝过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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