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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啊。”
方应理的那个“我”字说得不容置疑,而任喻的“我啊”就显得更理直气壮,一时间六目相对,齐齐笑起来。
任喻笑得尤其厉害,缓了一会才对小姑娘说:“我跟你讲个道理啊。”
“你看,0乘以任何数都得0,1乘以任何数都得这个数,那么1乘0等于0,是因为1还是因为0?”
一番话把小姑娘绕住了,搁那掰着手指发愣。这时候照片显色了,任喻低头看去,颜色一点一点出来,线条往上走,先是方应理的衬衣衣袖松弛地卷在臂弯上,然后是插在浅灰色休闲裤裤兜里的左手,和扶在他腰上的右手,再后来是笑容极度舒展的面孔,方应理的笑好大,是真的露牙齿了,眼睛也眯起来,好英俊又好温柔。
任喻觉得自己笑得有点傻气,但也很好,照片里两个人跟戒指一样般配,挂在这里特别抢眼。这店开十年,就让十年来来往往的人看,开五十年,就让五十年来来往往的人看。他们一直向前走,但这里有个东西是不变的,被留在这里的。
任喻拿上其中一张,跟小姑娘告别。两个人出了店面,方应理的手指还在无名指上搓着戒指光滑的银面,他问任喻:“你怎么想起来订戒指?”
说实话,方应理不是没想过这件事,但他觉得任喻是那种不喜欢被束缚的人,但戒指代表一种承诺、一种捆绑,他以为任喻不会喜欢。
“你看反正用季风的尾款,这笔钱算我的,其实也算你的,用来做戒指,一人一个特别合适。”任喻说,“而且我觉得别人都做的事,自己偶尔做一下也没坏处吧。”
方应理还是看着他。
“好嘛好嘛。”任喻觉得自己被看透了似地讨饶,主动交代,“我只是突然想明白了一件事。”
“我发现这几天和你在芒市,比自己一个人出去要开心。”
“挺奇怪的,我以前一直觉得自己一个人就蛮好,因为跟别人在一起的话,总是要互相迁就,要做不想做的事,说不想说的话。打个比方,假如你想去A景点,我想去B,没办法,我得先陪你去A,再去B;还有我累的时候,会不想说话,可你想说,我就得陪你说。”
“但跟你一起出来玩,我好像没有觉得会困扰。”
“反而是吃到不好吃的东西的时候,我会想方应理做得比这个好吃;住到不舒服的旅店,我会想,还好方应理家的床很好睡。就算旅程中遇到一些不够满意的事,你都使我对未来有好的期待。”
走着走着,任喻朝方应理贴过来,肩膀抵着肩膀,十指扣住了他的手。
动作完全是下意识做的,可等手指勾着手指在空气里晃动的时候,他恍然忆起,很久很久以前,深秋的傍晚,他的父亲和母亲也是这样牵着手走在落满金色树叶的人行道上,他时常落后一步,看着他们。
在这一刻他突然读懂了孟姻。他好像得到一个“解”以外的答案,得以填满人生这张考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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