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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9章(第3页)

善善忙补充道:“你不记得那张照片了吗?就是你缺了颗门牙,看我脸上的泥巴还张嘴傻笑的那张……”

NND,我真是被雷得不轻。我不得不从脑海的几角旮旯里搜索那张传说中的照片,顺便我还得考究为什么这位仁兄要拿走如此有创意的照片。

妖子立刻给了我满意的答案:“帅哥的爱好就是不一样,爱收集各种有性格的照片。话说,林林小时候拍了无数张照片,刚才那张也算得上有代表性。如果你还想要,我可以再秀一些她穿着开裆裤捏毛毛虫,流着鼻涕拿冲锋枪之类的”

我连忙打断妖子的话:“行了行了,妖子,有你这么损我的吗?我招你惹你了?”

妖子拍了拍我,笑着说道:“朋友就是拿来卖的。你就先让我卖会儿,我还愁没话题呢。”

我挤兑她:“你找不到话题?那你让贫嘴张大民撞墙死吧。”

妖子不说话,把音乐调高后,对着麦深情问方予可:“方先生,可否赏脸共唱一曲《广岛之恋》?”

我当时差点没把口中的饮料喷出来。不得不说,妖子有柯南的霸气,就是那种她到哪里,人就死到哪里的霸气。

方予可看了我一眼,摇着头说:“不会唱歌,听歌就好了。”

妖子绝对是不撞南墙不死心的,她立刻说道:“是不会唱歌,还是不想唱歌,还是不想和我唱歌呢?Come on,baby”

我觉得妖子英语说得最好最溜的就是这句了。不过我也了解方予可,这人一旦做了决定,绝对可以冷酷到底。

我可不希望把气氛搞僵了,连忙说:“这样吧,我给你们念个rap,然后方同志买我个面子,唱一首吧。不会唱歌不可怕,不敢唱歌才可怕。”

虽然不知道我的面子是否足以成为让方予可一展歌喉的砝码,但是我能感觉到大家的嘴巴张得都可以塞个鸡蛋了。

我才意识到,我是在《广岛之恋》前唱rap……

方予可一副看好戏的心态,说:“那我就舍命陪君子吧.”

悠扬的音乐声刚响起,话筒就被某色女塞到了我手中。印象中,《广岛之恋》歌曲前应该有不到20秒的纯伴奏,我豁出去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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