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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60年腊月廿三,灶王爷上天的日子。沈默轩在草席上翻了个身,鼻尖钻进潮湿的霉味。破窗纸被西北风吹得哗哗响,漏进的细雪在土炕上积成白霜,冻得他脚趾头蜷缩。意识回笼的瞬间,太阳穴突突直跳,不属于他的记忆如潮水般涌来——原主凌晨去后山扒树皮,摔下陡坡时磕破了头,再醒来便是他这个21世纪农业大学研究生的灵魂。
“小轩醒了?”床头传来二姐沈秀兰的低语。十七岁的姑娘瘦得皮包骨头,蓝布衫洗得发白,领口磨出毛边,正用草绳给小妹沈明珠绑扎漏风的棉鞋。十二岁的明珠靠在炕头,小脸发青,嘴唇干裂得渗血,怀里抱着比她还小两岁的堂妹巧儿,两个孩子冻得簌簌发抖。
沈默轩撑着胳膊坐起,炕席下的秸秆发出细碎的断裂声。土灶旁,大哥沈默诚正在熬野菜糊糊,二十六岁的汉子背已有些佝偻,袖口磨出窟窿,露出嶙峋的手腕。东厢房传来咳嗽声,三个姑姑挤在一张破床上,五十八岁的大姑沈刘氏正用树皮刮刀削着最后半块榆树皮——这是全家昨天在后山找了一整天的收获。
“锅里还有半勺麦麸子。”沈默诚往灶里添了根湿树枝,浓烟呛得他直皱眉,“秀兰,把你昨儿捡的槐叶再洗两遍,多掺些水。”
沈秀兰应了一声,提起瓦罐去水缸舀水。缸底结着薄冰,总共剩不到半罐浑浊的雪水。她蹲在地上,突然听见“扑通”一声,回头看见沈默轩栽倒在炕边,额头沁出冷汗。
“小轩!”沈秀兰慌忙扔下瓦罐,跑过去扶住他。沈默轩只觉天旋地转,原主的记忆里,这具身体已经三天没沾粮食,全靠啃树皮喝凉水撑着。指尖触到脖子上的玉佩,冰凉的触感突然让他一阵恍惚,意识竟穿透血肉,坠入一片混沌的空间。
眼前豁然开朗。灰蒙蒙的雾气中,一块亩许大的黑土泛着油光,旁边一口青砖砌的古井,泉水叮咚作响。远处隐约可见木栏围成的畜圈,传来鸡鸭的低鸣。沈默轩怔住了,这就是原主从小戴在脖子上的玉佩,没想到竟是个独立空间!
他颤抖着走到黑土旁,指尖划过土壤,细腻如绒,带着温润的暖意。井边放着竹筐和木铲,筐里有几捧红薯和土豆种薯,表皮泛着奇异的光泽。想起家里奄奄一息的亲人,沈默轩立刻蹲下,用木铲挖开土层,将种薯埋入,捧了一捧灵泉水浇在上面。水珠渗入土中,种薯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抽出嫩芽,叶片舒展,藤蔓蜿蜒生长,不过盏茶时间,已结出拳头大的红薯。
“小轩!小轩!”沈秀兰的声音穿透空间,沈默轩猛然惊醒,发现自己还躺在土炕上,二姐正掐着他的人中。大哥沈默诚也跑过来,布满老茧的手按在他额头上:“是不是饿昏了?别急,糊糊马上就好。”
沈默轩抓住大哥的手,发现他掌心全是冻疮裂痕:“哥,我在后山发现了野地瓜。”他扯谎道,“昨天摔下去的时候,看见陡坡下有片野地瓜藤,结的果子有拳头大。”
沈默诚和沈秀兰对视一眼,眼中闪过希望。去年大食堂解散后,村里已经饿死了三个人,树皮野菜早被挖光,后山的野地瓜藤早被人扒得干干净净,没想到还有漏网之鱼。
“我带你去。”沈默轩撑着站起来,踉跄着往门口走。沈秀兰连忙扶住他,从墙角摸出半块包脚布给他裹在鞋上——他的棉鞋早已磨穿,脚趾头冻得通红。
三人摸黑出了门。寒风呼啸,村里一片死寂,土坯房的烟囱大多不再冒烟。沈默轩领着大哥二姐绕到后山,借着月光找到一处背风的陡坡,假装扒开枯枝,从空间里取出几个红薯:“你们看,这里还有不少。”
沈秀兰蹲下身,指尖抚过红薯表皮,光滑洁净,没有虫眼:“这么大的野地瓜,比公社大田里的还壮实。”她抬头看向沈默轩,目光灼灼,“小轩,你是不是有什么事瞒着我们?”
沈默诚也放下手中的竹筐,静静看着这个最小的弟弟。原主从小到大老实巴交,从来不会撒谎,今天的举止却格外反常。
沈默轩咬了咬牙,决定对最亲的人坦白。他解下脖子上的玉佩,低声道:“哥,二姐,这玉佩是爹娘留下的,里面有个空间,能种地,能养牲口,还有泉水能治病。”他将白天在空间里的见闻简要说了,最后道:“爹娘去世前,可能就知道这玉佩的秘密,只是没来得及告诉我们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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