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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0章(第2页)

迷连着“啧”了几声,将自己之前抽空做出来的图纸拿到面前,这是他想出来的一个新的好玩活动,毛茸茸屋屋。

妓馆那么多家,竞争很激烈的,如果没有创新,啃着那点老本过日子,很快就会被遗忘和淘汰。

因为,毛茸茸屋屋就诞生了,毛茸茸屋屋是一栋白色的小楼,一共三层,盖在“氛围感之神小树林”的旁边,里面全是拥有软乎乎耳朵和尾巴的小可爱。

猫奴、七胞胎兔子、三狼,还有一些新成员小狗、黑狐、四只松鼠……都被纳入了毛茸茸屋屋,成为了里面的一员。

毛茸茸屋屋的一楼就是小型的游乐园,里面有很多的娱乐设施,玩累了旁边还有个小图书馆让你休息喝茶,在里面无论你在哪,都可以搂着员工们去撸他们的耳朵和尾巴。

与其他活动不同的是,毛茸茸屋屋一个月只有八天会营业,每次营业也只会招待二十位客人,想要进来这里,都得提前预约。

除了虎啸天。

自从与暗精灵的那一夜过去了以后,虎啸天就生起了虎震天的气,愁的虎震天一个头两个大,为了让儿子消气,虎震天就三天两头的往迷这里跑,想让迷把猫奴卖给自己。

可惜的是,猫奴自己并不想离开这里,他早就把妓男馆当自己家了,但这小家伙又看上虎震天给的金币了,那真是一笔他得卖力工作五十年才能赚到的钱。

最后,猫奴小手一挥,决定给虎啸天自己五十年的身体所有权,就像之前拍卖夜的那两只黑白小羊一样,这当然也是跟迷商量之后,并取得虎震天同意之后才实施的,但是因为自己不是被买回去的,所以猫奴也不好意思要那么多金币,他只拿了一笔让自己卖力工作三十年才能赚到的金币。

也正因如此,虎啸天有了能随时进出毛茸茸屋屋的资格,不过有个局限是,他只能与猫奴做各种各样的事,猫奴也只能跟虎啸天做各种各样的事,迷把猫奴拉进毛茸茸屋屋纯属就是凑数的,也是顺便给自己这个大顾客的一点小福利。

今天这一晚,碰巧就是毛茸茸屋屋营业的日子,迷作为老板,偶尔会去各个地方巡视一番,而毛茸茸屋屋由于刚刚开始营业,所以被迷列为重点关注对象。

迷将图纸放了回去,准备去看一看毛茸茸屋屋的情况。

去的途中,迷路过了“氛围感之神小树林”,他没走进去,只是在外面一圈那么路过,就听到了不少呻吟声。

每晚被安排在这里接客的员工并不多,只有个位数,因为有些客人在点到了自己喜欢的妓之后,不会选择上楼开个房间做爱,而是喜欢来到这里打野战。

小树林里的环境能舒服死,树是迷精心挑选出来的,很漂亮,但光是漂亮还不足以让迷买下这些树,它最大的功效是驱蚊虫,在这种小树下中,你不必担心会有什么小玩意突然出现吓你一跳,或者咬你一口,因为压根就没有。

这些树上还挂了很多的夜明珠,夜明珠的表面缠了一层淡黄色的布,使夜明珠发出的光柔和温暖,不会过度的耀眼,也不会过度的昏暗,一切都恰到好处,这也是为什么被起名为氛围感的原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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